教务通知[2019]12号
各二级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性检查,目的是监控教学环节和教学质量。为进一步整顿教学秩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和重点推进工作,现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检查时间
第8周至第9周(2019年4月15日至4月26日)。
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宗 刚
副组长:韩毓洁
成员: 吴来山 、高建国、董莉平、乔梦铎、李伟、梅常青、张洪志、赵云龙、曹传民、赫 英、王 静、姚 凯、张 丹、郭 鑫、阮英爽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二级学院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由院长牵头,组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大纲
重点检查本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和全校公共选修课大纲),内容是否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时分配是否合理,撰写是否规范。
(二)理论教学
1.教案、讲稿完成情况
对专、兼职教师的教案、讲稿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教师教案是否规范。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教案撰写要求》本学期各门课程教案应全部完成,并按要求装订,专职教师要同时提供讲稿备查。
2.课堂教学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日历的执行进度、教师课堂授课质量、学生课堂学习状态、蓝墨云班课教学实施情况。各二级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对全体专、兼职教师听课。新聘专职教师由二级学院院长或教研室主任听课,并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表》。按照《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听课制度的有关要求》落实听课次数。
3.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学习过程性考核材料备查
重点检查考试改革过程性材料。其中包括每门课程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并根据标准准备过程性材料。原则上每门课程至期中教学检查时至少要有1次项目或任务考核。详见附件1
4. 辅导答疑情况
重点检查二级学院专职教师每周至少一次的辅导答疑情况,各二级学院提供《专职教师辅导答疑登记薄》备查。
(三)教学秩序
重点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上课出勤情况和学生听课状态。教务处统计、分析二级学院调、串课情况。
(四)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活动记录。
(五)实践教学
1.实验课、综合实训、课程设计准备情况,包括:指导教师安排、指导书(教材)、任务书、进度表、实验报告批阅等。详见附件2
2.18-19(1)学期17、18级本科社会实践、16级本科专业调查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执行计划、调查报告、活动图片、总结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
3.集中顶岗实习、分散顶岗实习安排、指导与管理情况。详见附件4、5
4.各专业本学期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
(六)毕业论文(设计)
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程要求,各二级学院检查论文指导教师职称及指导人数是否符合要求,学生选题是否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是否适当。同时《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要体现在学生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中调研的情况、指导教师填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二级学院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各学院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评价表。详见附件6-8
(七)学生评教
1.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各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并组织学生网上评教。
2.学校组织召开专职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学校在各二级学院自检的基础上,对二级学院进行走访、座谈,听取自查情况汇报。希望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出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计划,针对本学院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行安排检查形式及时间。检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材料,并按“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行文规范”要求打印上报教务处存档。
要求:
1.各二级学院将期中检查工作计划4月15上交到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第七周完成自检自查,并填写附件1-8。
教务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