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挖掘和培养应用型人才,提升我校学生的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水平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激发学生想象力和创新能力,展示新时代广厦学子的青春风采,营建良好学风。使学生更快适应现代化社会岗位需求,提升职场竞争力,从而达到“以教促赛、以赛促学”的目的,我校即将启动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弘扬工匠精神,彰显职业风采。以技能竞赛为载体,激发和调动学生努力钻研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全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
2.坚持就业导向,实现“五个结合”,即技能大赛与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与专业教学实际结合,与就业岗位需求结合,与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与全省、全国技能大赛要求结合,并为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
3.立足于本专业学生,精选比赛项目,规范比赛流程,提升比赛水平。注重加强职业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学生技术水平,使我校学生毕业走出校门时,兼具多种能力,身怀过硬本领。
二、组织机构
1.技能大赛组委会
大赛总指挥:陈西峰
主 任: 韩毓洁
副主任:王静、王莫楠、郭红、林学伟、杨宏志、丁波
成 员: 吴爱群、张执国
秘 书:黄君学
2.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杨宏志
副主任:丁波
成 员:黄君学、强丽双、于潇、宫纯、孙丽娜、陶野、于婷婷
职 责:负责大赛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赛事仲裁等工作。
三、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组织(10月12日~10月20日)
各二级学院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大赛的良好氛围,做好学生的参赛报名工作(每人限报2项)。各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学生竞赛项目报名表提交教务处。
2.大赛准备阶段(10月20日~11月3日)
请二级学院组织做好参赛学生的赛前训练指导和竞赛活动中的各项筹备工作。每个赛项参赛人不得低于20人,对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赛项,需举行选拔赛。选拔赛时间与地点由赛项承赛的分院安排,赛项评委会组织预选竞赛活动,并将竞赛选出的选手报大赛办公室。
赛项实行各分院评委会主任负责制。评委会主任负责组织赛项竞赛,组织评委制定赛项的竞赛规则、确定竞赛内容与方法、确定评分标准,并于10月2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3.赛项时间安排(11月10日~11月31日)
各赛项评委会要切实做好项目的竞赛工作,竞赛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评判出结果,并在赛项结束当天,将评判结果上报大赛办公室。
4.总结表彰(12月1日-5日)
四、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项目大赛结果,形成文字报道或总结并配合图片材料,于12月9日前提交教务处进行大赛材料汇总。
大赛各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占决赛人数的10%左右)、三等奖(占决赛人数的15%左右)和优秀奖(占决赛人数的15%左右)各学院严格按照奖项设置比例进行填报。
荣获一、二、三等奖者学校分别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品,荣获优秀奖,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注】各项目大赛获奖比例按照决赛人数进行计算,严格按照奖项设置确定获奖人数。
五、竞赛内容及具体要求
推荐的赛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赛项目名称
(二)竞赛内容:表明竞赛的具体内容
(三)竞赛要求:对竞赛内容和竞赛过程提出具体要求,选手须按竞赛要求的事项去完成整个竞赛过程,提交竞赛成果。
(四)评判标准:按赛项内容与要求提出竞赛项目的评分标准
【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各项目大赛结果形成文字报道或总结配合图片材料,于12月9日前上报教务处大赛汇总。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第十届技能大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哈尔滨广厦学院第十届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呈报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