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对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做如下修改: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外聘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工作量也按其指导人数计算。
2.教师指导记录。教师指导记录增加至8次。
3.学生毕业论文查重要求:学生毕业论文查重比例修改为小于25%(不含25%)。
详细文件见附件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
3.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4.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过程管理手册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