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根本性和指导性文件,是学校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以下简称“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以新的教育理念为引领,全面对标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细化毕业要求(知识、能力、素养),完善课程体系结构,注重课程对培养目标达成的有效支撑;
(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通知(教师〔2017〕13号)及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工程认证标准(通用标准、专业补充标准)(见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
(三)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全面推进“新工科”、“新文科”、“新艺术”建设,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政全融入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四)《哈尔滨广厦学院人才培养战略定位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论证报告》,结合我校“1234”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错位发展”的内涵设计,以此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着力培育“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形成专业建设的特色与优势;
二、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修订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设置必须对应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要充分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优化与完善课程体系,必须打破学科思维,去掉因人设课现象,去掉可有可无课程;增设达成毕业要求还空缺的课;加大实践实习(训)课比重;每条毕业分解点要求至少有2-4门课程支撑,形成合理科学的课程支撑矩阵。
(二)修订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心和难点。各专业需要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出适应“四新(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和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精准、细化、可实施、可衡量,毕业要求充分支撑培养目标,培养目标适应学校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新变化。
(三)按模版填写,数据核算应准确
“培养方案”模版(见附件1)的填写,做到“两个务必”:务必通读文件全文(集团指导意见、学校指导意见),锤炼文字;务必核准单门课程及合计的学时、学分数,文字与表格中的数据前后对应。
(四)修订优化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是课程的细化分解,是课程实施的依据和载体。优化课程大纲,必须对应毕业要求及课程矩阵,精准细化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可达成、可测量、可评价;每一章节都有精准支撑某一课程目标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明确,每一种考核方式的考核标准细化、可操作,让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共同支撑课程目标达成。课程大纲模版将在5月中旬另行发布。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一)工作安排
1.建立领导小组,组织调研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广泛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认真分析专业培养方案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需求的契合度,并落实任务分工,责任到人。
2.完成初稿,组织专家论证
各学院应对“培养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初稿完成后,学院院长统一把关,组织人员逐一审核,邀请企业行业专家、同行专家论证,填写《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家意见表》(见附件2),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并提交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
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通过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自5月末开始逐一审核并组织校级专家论证。论证合格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字并印发执行。
(二)时间安排
四、材料提交
“培养方案”定于自2021级新生起执行,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1年6月9日16:00前,将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的“培养方案”纸质材料,连同方案电子版文件、专业调研报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家意见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家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自选一份“优秀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案例,一并提交教务处(主楼213室)。电子版文件名:ⅩⅩⅩ学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联系人:于潇,电话:15590888496,邮箱:183461175@qq.com
附件:
1.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
3.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家意见表
4.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家意见汇总表
5.哈尔滨广厦学院课程编码规则
6.ⅩⅩⅩ专业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参考提纲)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