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试卷质量的持续提升,我校对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的试卷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
(一)校级检查组
组长:王静
成员:杨宏志、丁波、校级督导
秘书: 强丽双、李慧
(二)二级学院检查组
组长:二级学院院长
成员:教学副院长、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
二、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依据:《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生学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哈尔滨广厦学院试卷质量标准(试行)》、《哈尔滨广厦学院制定学生学业课程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院发教字【2018】18号)。
(二)检查内容: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状况。
1.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考核课程目录(试卷考核):重点从试卷出题计划、A、B样卷、评分标准、试卷批阅、成绩单、期末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平时成绩册等方面进行检查。
2.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考核课程目录(其他形式考核):重点从出题计划、评分标准、考试成果、成绩登记表、无试卷成绩分析等方面来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涉及的相关考核科目全部进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2月26日 - 3月10日 二级学院检查组检查
3月11日 - 3月 17日 校级检查组检查二级学院检查组和校级检查组人员填写《考试试卷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2月28日提交检查方案。在校级检查组试卷检查结束后,结合本部门自查结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最后形成检查总结于3月21日交到教务处。
五、试卷归档
试卷整改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按编码顺序排好上交到教务处试卷库。试卷归档时间安排如下:
3月21日 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3月22日 上午 信息学院
3月21日 下午 财经学院 3月22日 下午 人文教育学院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生学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哈尔滨广厦学院试卷质量标准(试行)》
附件3:《哈尔滨广厦学院制定学生学业课程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院发教字【2018】18号)
附件4:《考试试卷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