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好地构建三全育人格局,进一步加强学生三自教育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上,面向高年级学生开展朋辈导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朋辈导师选聘对象
全校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二、朋辈导师的聘期
朋辈导师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下发聘书,聘期满解聘。(2023年8月21至2024年8月21日)。
三、朋辈导师选聘岗位
(一)学校统一选聘部分
学校公开选聘朋辈导师,朋辈导师由学校统一遴选考核。
岗位名称 |
学生工作助理 |
辅导员助理 |
班级助教 |
班级助管 |
名额 |
按照学生工作人数1:1配备(各学院推荐留用) |
辅导员(含带班书记)按照人数1:1配备 |
新生班级1:1配备 |
新生班级1:1配备 |
(二)学院自主选聘部分
在符合统一选聘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选聘推荐一定数量的朋辈导师,由学院自行核定名额、遴选考核报学生工作处单独审批,被选聘上的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处进行公示,统一认定“朋辈导师”身份,由所属部门进行培训考核推优。
四、朋辈导师的岗位职责
(一)学生工作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学生工作处、团委、就业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根据需要配备。
(二)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协助辅导员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创建优良学风;
2.协助辅导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和其他相关工作;
3.协助完成本学院安排的相关培训、考核、专项工作等。
4.协助参与宿舍区的学生事务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协助处理夜间临时性突发事件。
(三)班级助教岗位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迎新准备工作,了解新生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新生接待工作,向学生介绍学校的规章制度,引导新生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建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
2.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精神面貌,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大学生活,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努力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疑难、避免冲突,维护班级和谐、校园安全与学校稳定;
3.对新生进行专业思想、专业学习、大学生活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4.按照学校、学校的统一部署,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建设工作,做好新生信息汇报,每周向辅导员口头汇报一次,每学期期末向学校做书面总结一份;
5.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引导新生解决生活和思想上的问题,在军训期间做好新生思想教育引导、后勤服务等工作;
(四)班级助管岗位职责:
1.鼓励新生积极参加学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组织增进了解和促进团结的班级活动;
2.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指导新生参加学校开展的活动和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帮助新生提高认识和拓宽视野;
3.为新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提供意见,指导新生干部开展班务管理工作;
4.每周至少走访一次自己负责的新生寝室(仅允许走访同性寝室),要求每月上交一份走访寝室记录或者交流心得,以及时解决新生们的困难和解决他们的困惑。
5.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了解新生的特长、爱好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
6.保持与辅导员、班主任的密切联系和接受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指导。
五、朋辈导师的选拔、聘任与培训
(一)朋辈导师选拔
参加学生工作助理、辅导员助理岗位学生前提条件必须是大三年级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或者学生骨干,班级助管、班级助教没有年级要求。任何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通过选拔培训后可聘任为朋辈导师。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又具备下述优点的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起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违纪处分记录,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
< >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新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理论素养、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校期间成绩在班级综合排名前30%以内,能够保证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5.同等条件有过学生干部经历,参加过微留学、本硕直通项目,表现优异的学生优先考虑。
6.能够保证至少坚持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二)朋辈导师聘任程序
1.朋辈导师的聘任采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使用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面试遴选,拟定推荐名单报学生工处处审定,学生工作处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开聘任,下发聘任证书。
2.请各学院将《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汇总表》、《哈尔滨广厦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朋辈导师应聘报名表》电子及纸质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朋辈导师的培训
朋辈导师的培训由二级学院具体执行。培训内容参考如下:
1.校史和校情教育;
2.学生管理制度阐释;
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4.心理健康教育;
5.专业知识教育;
6.校园学习生活指导;
7.优秀学生党员及学生骨干代表管理经验交流;
8.大学生人际交往艺术。
六、朋辈导师的工作要求
朋辈导师的工作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出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学校报告;
2.不得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3.不得向学生索取或接受贵重礼品;
4.增强全局意识,服从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
5.一经录用,一学年内无故不能离岗。
6.担任辅导员助理岗位的可以兼职担任班级助管、班级助教;
七、朋辈导师的管理和考评
朋辈导师聘任期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规范,聘用期满,各学院可根据学校下发的朋辈导师有关评优要求组织开展评优工作,颁发评优证书。
八、工作进程
1.选聘、上报。各学院积极宣传动员,鼓励有能力、有时间、有意愿的同学报名。
2.审核、调整。各学院于2023年8月21日10:00前将前将遴选推荐结果上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及各单位名额情况进行调配。
3.公示、聘用。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聘用结果,试用期三个月后下发学生聘任证书。
4.材料对接人侯伟萍,联系电话:15244764425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