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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报到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3-08-16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报到

  1.根据学校返校通知,统计清楚返校学生台账,按照要求做好“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教育。出现发热、发烧、咽喉肿痛等症状要及时进行抗原检测,如果新冠阳性,返校后要自觉隔离。如出现呼吸紧促或其他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告,并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诊治。

  2.对暂不报到的同学,辅导员及时与同学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待条件符合报到时,经学生个人申请,查验返校资格后再返校。不能返校学生辅导员要督促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和健康打卡工作,按时上课,履行好请假手续。

  3.原则上8月21日前全体同学必须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学生返校后请各班级要第一时间收取学生证,挑选优秀学生干部负责组织在本学院完成注册工作,具体注册事宜请各学院自行安排。

  4.不能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应及时在小北综合服务平台完成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5.请各学院于8月21日10:00前统计完成《哈尔滨广厦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返校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返校的学生,应积极联系学生本人和家长要查明原因,做好记录,认真履行好请假手续。

  6.8月20日前做好辅导员入住公寓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尽快安排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报到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卫生。

  7.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学生寝室、教室、实验室的卫生的清扫工作,做好教材领取等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无非必要情况学生请不要外出。

二、学费、住宿费催缴

  1.学生返校需要按照规定正常缴纳学费、住宿费,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应当报到,但未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2.学校财务已将欠费学生名单进行了整理,请各学院按期组织学生使用微信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补注册手续。

三、学生证

  (一)学生证注意事项

  1.请假与暂缓注册

  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规定,在校生因故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于 2023年8月21日前(含当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申请视同暂缓注册申请)暂缓注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获准暂缓注册的学生应当在暂缓期限内完成注册手续。(疫情原因除外)

  2.可申请暂缓注册的事由

  (1)本人患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 断证明;

  (2)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病危、病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

  (3)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

  (4)毕业年级学生因就业、实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

  (5)出国修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履行请假手续或休学 手续);

  (6)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实训(列入培养方案);

  (7)其他经二级学院批准,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的事由。

  3.休学学生

  休学期满,应提出复学或继续休学的申请。复学申请获批 后,持原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到注册。

  (二)学生证遗失补办

  1.学生证补办或家庭地址改迁统一填写学生证补办审批单申请补办。学生证补办收取10元工本费(火车磁条不计入在内)。

  2.学生证家庭地址改迁须出具家庭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材料、 房产证明、父母工作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持原学生证和学生证补办手续、一张蓝底一寸照片办理。

  3.请各学院于8月25日、9月20日、12月12日前分批收取遗失需要补办学生证材料送交学生工作处申请补办。

四、火车乘车优惠卡充值

  集中充磁时间为8:30-11:00,13:00-16:00,具体学院安排如下:

  8月23日上午:财经学院

  8月23日下午:信息学院

  8月24日上午:艺术学院

  8月24日下午:通识学院

  其他时间请学生采取关注“惠通学子”公众号注册,携带身份证使用自助充磁机器进行充磁,充磁机位置在主楼0111门口。

五、火车乘车优惠卡订购

  (一)订购须知

  1.符合条件订购优惠卡的对象:学生家庭地址与学校所在地(哈尔滨北)不在同一地,需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学生;

  2.如果家庭所住城市没有火车站,或根据实际情况,坐车到另外一所相邻城市的火车站对自己回家更方便,则填写相邻城市火车站点,这个站点可以是同一省,也可以是相邻省。比如河北的部分同学,可以填北京。

  3.如果家庭住址所在地与学生高考生源省不一致,请提供父母居住地证明,可以是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工作单位、街道办等提供的书面证明,凭此证明学生可以享受火车优惠卡政策。

  4.因家庭住址或父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需更改乘车区间,学生本人需持有效证明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更改。

  5.学生在网上购票时,所填写的乘车区间必须和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一致,否则售票窗口不予办理取票,自动取票机也无法识别信息。

  6.仅限于学生在寒假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和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乘坐火车往返家庭与学校时才能购买优惠票。

  7.学生需准确填写乘车区间,填火车能到达学生本人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点名称(不要出现“省”、“市”、“县”或“站”字样)。例如“哈尔滨―北京”、设备可识别,而“哈尔滨市―北京市”、“哈尔滨站—北京站”则无法识别。

  8.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领1张火车票优惠卡,凭附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硬座车票,可享受半价优惠。学生购买卧铺的票价为原有的铺位价格减去硬座票价一半。高铁动车组一等座不享受学生票优惠,二等座位享受公布票价的75%优惠。

  9.优惠卡可使用至毕业,正确使用和妥善保存优惠卡。如遗失或损坏,须等到下一届新生入校时才能补办。其它时间无法办理优惠卡定购业务。

  10火车票磁条出厂时已输入可购票次数为4次,在校期间可再充3回,每回将覆盖前一年所剩次数,恢复可购票次数4次,不可累计使用,超过充磁次数火车票磁条将自动作废。每学年学生需要去车站绑定一次。

  11.优惠卡由学生自费购买,每张优惠卡售价10元。在火车站在办理优惠票时,一律凭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进行订购、发售、验票。无优惠卡者不予办理。

  (二)订购填报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组织填报《订购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统计表》,统计本学院订购优惠卡人、购卡款和上述表格电子版于8月26日送达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中心。

  2.关注“惠通学子”公众号及信息录入

  学生扫描优惠卡上的二维码关注“惠通学子”公众号,注册并完善个人购票信息,学生注册的信息必须与学生证保持一致。

  (三)重要说明

  1.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订购一年办理一次,仅每年9月新生开学集中订购一次。

  2.在校生火车磁条如需更改火车站名,持证按照学生证补办日期办理更改即可,原火车磁条可二次使用。

  3.学生如未订购或者不慎丢失只能在每年九月与新生一起进行订购。

  4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进行申购,否则对个人经济造成的损失后果自付。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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