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班主任考核是对班主任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考核评优工作小组,做好组织动员动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班主任进行全面考核。
二、评选对象
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考评时间
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10日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能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二)热爱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班主任工作日志》记录填写齐全,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关心学生成长,经常深入学生,主动了解并熟悉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状况,是学生的良师益友。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后进生教育转化、贫困生帮助等工作,在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富有成效,受到学生的信任和尊敬;
(四)班主任清楚了解学校和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能有效、适时地做好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指导工作。
(五)所负责的班级班风好、学风正,没有违纪现象。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班级其班主任优先评选:
(一)所带班级四级通过率达20%以上;
(二)所带班级上研率达10%以上;
(三)所带毕业班级就业落实率达90%以上;
(四)所带班级上无补考,无违纪情况;
(五)2023年评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之前未评选过优秀班主任者。
六、 评选办法
评选采用民主评议和科学量化相结合的方法,既要考查参选班主任的岗位业绩,也要考虑参选班主任在班级学生中的认可度,根据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采取学生和学院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
七、评选名额
按照班主任总人数的15%左右评选。
八、考核工作进程
(一)个人申请阶段(5月29日-5月31日)
请各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于5月31日前自行选择申报优秀班主任,并按照要求将填写完整的《班主任工作日志》、《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送达到主楼学生事务大厅(主楼0111),联系人侯伟萍,联系电话:152444764425。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阶段(6月1日-6月2日)
各学院上报《班主任工作日志》、《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申请表》(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送学生工作处主楼0111。
(三)学校审核表彰奖励(6月5日-6月7日)
学生工作处根据学院所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查学生班级真实情况,班主任业绩工作情况是否属实,对于符合要求得予以评定。
九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时上交有关材料。
2.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班主任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并予以表彰,将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申请表》
2.《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