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班主任考核是对班主任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考核评优工作小组,做好组织动员动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班主任进行全面考核。
二、评选对象
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考评时间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4日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能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二)热爱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班主任工作日志》记录填写齐全,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关心学生成长,经常深入学生,主动了解并熟悉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状况,是学生的良师益友。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后进生教育转化、贫困生帮助等工作,在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富有成效,受到学生的信任和尊敬;
所负责的班级班风好、学风正。上学年度所负责班级学生各项活动和学习成绩在学院排名靠前,或本班学生的总体学习成绩比上学年有明显提高;
所负责班级没有违纪现象。清楚了解学校和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能有效、适时地做好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指导工作。
所负责班级上学年平均补考人数低于班级人数的20%。
所负责的班级班风好、学风正。上学年度所负责班级学生各项活动和学习成绩在院系本年级排名靠前,或本班学生的总体学习成绩比上学年有明显提高;
所负责班级上学年平均补考人数低于班级人数的20%。
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班级其班主任优先评选:
(一)班级四级通过率达20%以上;
(二)班级上研率达5%以上;
(三)毕业班级就业落实率达95%以上;
(四)班级上一学年无一人补考,无一人违纪;
(五)2023年评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
六、 评选办法
评选采用民主评议和科学量化相结合的方法,既要考查参选班主任的岗位业绩,也要考虑参选班主任在班级学生中的认可度,根据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采取学生和学院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
评选名额
按照在岗班主任数的15%
七、考核工作进程
(一)个人自评上报阶段(4月3日-4月4日)
请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参评优秀班主任,填报《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申请表》(附件:1)
(二)学生评议阶段(4月5日-4月7日)
学院自行组织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各年级工作具体由所带年级辅导员负责组织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的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哈尔滨广厦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附件2)。
(三)量化考核阶段(4月10日-4月14日)
各学院按照《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及考核表》(附件3)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班主任开展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
(四)学院审核汇总阶段(4月17日-4月19日)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学生评议情况以及量化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确定推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评优材料上报阶段(4月20日)
各学院上报《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申请表》(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需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送学生工作处主楼0111,联系人侯伟萍,联系电话:152444764425。
表彰奖励(4月24日-4月28日)
学生工作处根据学院所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查学生班级真实情况,班主任业绩工作情况是否属实,对于符合要求得予以评定。
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时上交有关材料。
2.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班主任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并予以表彰,将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