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学生证补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加强学生证管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要使广大学生切实了解学生证的重要性,养成爱惜学生证的良好习惯。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办理学生证的工作的辅导员,要对各项内容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再行办理补办手续。
三、学生本人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个别学生办理假证,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本人严肃处理。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学生入学后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工作的,需改变乘车区间者,应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房产证明、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中一项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件交回学生工作处;
2.转校、转学院、转专业、复学学生需持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填写《学生证办理审批单》方可办理发证、换证手续。办理发证、换证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交回学生工作处;
3.学生证有严重破损并影响正常使用的学生办理换证手续时,各二级学院要视其损坏程度确定是否办理换证手续。办理换证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交回学生工作处。
4.初次办理乘车优惠卡学生,不需要出具任何手续可直接办理。
五、补办程序
1.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请填写《学生证办理审批单》,由本人如实填写后到其辅导员审核学籍签字确认,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安排专人将《学生证办理审批单》及照片(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学生证补办汇总表,在学生工作处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
3.学生证补办费用为10元,乘车优惠卡补办费用10元。更换乘车区间需要换证和乘车优惠卡费用20元。
六、补办时间
请各学院在4月19日-21日提交申请材料及费用。
七、发证程序:
请各学院于4月29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八、其他说明
1.每学期初期学生乘车优惠卡初次使用时需要到火车站窗口或者购票机取纸质车票进行优惠卡激活。初次使用未能激活,学生直接用身份证将无法乘车,将补全票价。
2、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补办时间一学期两次,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需要补办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同学,逾期将不予办理。(考试期间如有学生证再次丢失,请各学院开具学生证丢失证明,在照片处加盖部门章)
附件:
1.学生证补办汇总表
2.乘车优惠卡补办汇总表
3.学证补办审批表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