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按照“有序恢复校园正常秩序”的指导思想,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及学校管理工作实际,对校园准封闭管理规定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简化学生外出流程,在不影响正常课业和不离开学校所在地且在当天返校的情况下,可不履行请假手续,到辅导员处进行备案,领取出门凭证即可出校;
二、学生出入校园应持学生证或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学生因事、因病离开学校所在地或当日不能返校的,要严格履行请销手续;
四、学生外出要做好自我防护,外出时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通较差的场所,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合理社交范围;
五、学生返校后,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
六、各二级学院要抓好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原有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作出调整;
七、通知内容不能利用网络进行转发。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