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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学生发展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9-10-21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荣誉体系》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发展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在籍学生

二、评定依据

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荣誉体系》

三、评审机构

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长:宗刚

副组长:高长顺、韩毓洁、龙和平

校级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生工作处(地点:主楼一楼学生事务大厅)。

办公室主任赵云龙

秘书:侯伟萍

员:赵 静、施宁、周广欢、李洪斌、林茹楠

四、评定办法及程序

各类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在校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校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各班级(专业)在评定时间内组成级评审小组,按本条例规定提出各类荣誉称号候选人,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择优确定获奖者并填写审批表,上报所在学院审查;

)各二级学院在评定时间内组成学院级评审小组,在各班级(专业)上报的学院级荣誉称号获得者基础上按本条例规定择优确定荣誉称号获得者,在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审批表,将学院级荣誉称号获得者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上报校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校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无误后上报平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批;

)校主管领导审批合格后,在全院范围内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个工作日内接受投诉,并将有关意见会同各二级学院调查处理;

(六)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正式下发表彰决定,统一时间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五、评选基本条件

(一)个人奖励获得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

勤奋学习,能很好的完成理论及实践学习任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学年(包括一个理论学期和一个实训学期,下同)内无旷,其中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党员必须无补考,重修;

遵纪守法,遵守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符合职业人规范,积极参加公益及文体活动。

(二)集体奖项基本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

.积极参加学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六、学生发展奖项

一)校三好学生的评定

 1.评定比例

 在校生总数的2%进行评选。

 2.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尊师爱校,乐于助人,生活俭朴,讲文明礼貌。

2)学习态度端正,半年内病事假不超过七天,学年内无旷课、补考、重修、违纪等行为。 

3)学习成绩、德育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排名前30%的学生有资格参评。

4)积极参加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健康的体魄。 

5)班级民主评议得票超过班级人数的2/3。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

1.评定比例

 在校生总数的3%进行评选

2.评选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语言能力、协调能力,在班级、学生会任职半学年整。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积极配合校、学院和培训师开展各项工作,在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等方面,为学校、班级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自觉遵守、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团结同学,办事公道,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4)学习努力,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学年内无旷课、违纪等行为,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学生有资格参评。

5)班级民主评议得票超过班级人数的2/3。

(三)优秀朋辈导师的评定

1.评定比例

朋辈导师人数的30%进行评选  

2.评选条件

1经过专业心理培训上岗的在校高年级大学生给低年级的同学展开心理咨询和辅导具有“导学、导管、导助”的作用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新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

4学年内无旷课、违纪等行为,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学生有资格参评。

(四)军人风尚奖的评定

1.评定比例

连队人数的30%进行评选  

2.评选条件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作风优良,带头遵守学校、连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在民兵连服役六个月以上,且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积极完成连队各项工作和任务。

3)学习努力,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学年内无旷课、违纪等行为。

4)民兵连内部民主评议得票超过连队人数的2/3

(五)学习标兵的评定

1.评定比例

  在校生总数的1%进行评选。

  2.评选条件

1)学年内无旷课、补考、重修、违纪等行为,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排名前30%学生有资格参评;

2)在学习方面起带头作用,能够带领全班同学不断进步;

3能够协助老师做好教学工作,成为老师的小助手。

(六)优秀学生党员的评定

1.评定比例

在校生人数的0.1%进行评选。

2.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6)学习刻苦认真,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学年内无旷课、补考、重修、违纪等行为,学年综合排名前30%学生有资格参评。

7)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七优秀新闻工作者的评定

1.评定比例

新闻中心人数的30%进行评选。

2.评定次数、时间

每学年评定一次。

3.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2.在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办的校园媒体中担任记者、编辑、摄影等学生骨干1年以上,并获得所在单位或指导单位推荐;

3.个人及带领团队在校园媒体内容原创、采编、平台运营、技术创新、媒介融合、服务师生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成绩。

(八)先进班集体的评定

  1.评定比例

  全校班级总数的10%进行评选

  2.评选条件

1)班委会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带领班级争先创优。

2)班级学风严谨,课堂秩序良好,学年平均上课出勤率为90%以上。

3)班级全年内补考、重修人次不超过15%。

4)班级学生生活习惯良好,注重保持良好的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全年内教室卫生检查均合格,寝室平均卫生合格率不低于80%,平均卫生优秀率不低于40%。

5)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且表现突出。

6)各二级学院依据优秀班级基本条件及以上各项指标按规定比例择优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认真执行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组织实施评选过程中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学生荣誉评定资格不允许补报。同时按照违规上报学生人数的双倍扣发下一学年名额。对于二级学院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取消当年先进集体的评选,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八、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评审

初审时间:10月28日-11月8日。

公示时间:评审结果面向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审议通过:评审结果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 校级审查

审查时间:11月9日-11月15日。

公示时间:审查通过结果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 >监督检查为保证评先奖优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评选期间,各学院要成立评审领导组,设学院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并在评先奖优及公示期间内,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内公示。学生工作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6862733、85947950监督邮箱:gsxyxgc@163.com,同时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开展对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学生填写2018-2019学年评优评奖工作调查问卷

十、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上报A4纸质打印版班级评审小组名单、班级民主评议材料、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名单、评议材料、公示材料进行审查。

2.上报电子及纸质附件2学生发展奖项汇总表,请按照奖项、学年、班级进行降序排序,确认表要与汇总表顺序保持要一致。

3.上报纸质版附件3学生发展奖项确认表,请采用电子填写,电子插入一寸蓝底照片采用A4纸黑白彩色输出均可,填写要按照填写规范进行填写,切勿更改表格大小,保证输出美观。确认表上的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材料请于11月8上报校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查。

5.材料对接联系人侯伟萍邮箱453572873@qq.com联系电话0451-85947950

附件:1.学生发展奖项具体名额分配

2.学生发展奖项汇总表

3.学生发展奖项确认表

二〇一九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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