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档案的管理,使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现将学生档案移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收取工作
1.收取2019级学生在籍学生高中档案,审查是否收缴齐全。
2.无档案学生可能存在需要打印电子档案情况,学生电子档案招生办公室已转交学生工作处,请各学院前来提取。
3.部分学生档案招生办、学生工作处接收,请到两个处室领取。
4.部分档案因某种原因学生未带来学校,务必向学生索要,保证学生档案如期接收完毕。
5.当兵复学回来学生的个人当兵期间档案,如无其他用途,请一并归入学生档案中。
二、装档工作要求
1.档案袋为学校统一印发的标准档案袋,请将高中档案和大学档案按照目录进行整理,档案内材料叠放整齐有序。
2.自行组织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大学生诚信登记表、军训鉴定表、军训评优表,要求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中。
3.高中档案材料如有丢失,填写附件1(高中档案材料说明.doc),要求装入档案内一份,辅导员保存一份。
4.每名学生档案材料袋编号位置填写学生学号(自排序号与档案明细表一致)、姓名、性别、民族、籍贯等都需要填写清楚,编号、名称、件数要写明档案内含有的材料。(高中和大学材料有的划√,高中材料无的位置划无,大学材料只划有的材料。
5.学生未参加学校统一体检,学生需要自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6.未报到、退学的学生档案由各学院保管和转出。
三、档案移交要求
1.按照附件2(2019级学生档案材料明细表.xls)要求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辅导员签字盖学院章。要求高中档案部分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并将电子版传学生工作处备份。纸质材料按照明细表顺序排好捆绑送达。
2.档案移交时间10月28、29、30日,请将装订好的学生档案进行移交。
3.档案移交地址:主楼0120室学生档案管理室
4.材料对接联系人侯伟萍,联系电话15244764425
附件:
1.高中档案材料说明
2.学生档案材料明细表
3.档案明细表封皮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