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至3月28日上午9时。
二、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本人志愿。
三、志愿设置和填报
我省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志愿表设置3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3个志愿。招生专业说明以《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因考生填报失误产生的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填报志愿示例:考生小明,报名时填报的专业类别为“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则小明报志愿时须选择《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栏目里包含“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的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功能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页面。
2.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点击“已阅读考生必读”按钮,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登录页面。
3.输入考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报系统。
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提示强制修改初始密码,按照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后,进入网报页面。
4.选择批次,进入批次填报页面,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
5.点选 “下一步”,认真核对填写的志愿信息。
6.点选“保存”后,系统将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成功”,点选“确定”完成操作。系统返回到批次列表页面。
7.继续选择想要填报的批次,重复第4、5、6步操作。
8.完成填报后,点击“志愿总览”或“查看已填报志愿”查看并可打印已填报信息。
(二)网报系统功能介绍
1.填报:进入到批次志愿填报页面。
2.删除:删除已填报的该批次全部志愿信息。
3.选择院校:选择填报院校。
4.查询:根据输入的院校代码或院校名称查找院校。院校代码是《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四位院校代码。
5.清空:清除已查询院校。
6.返回:返回到批次填报页面。
7.重置专业 :清除已选择填报的专业信息。
8.重置院校: 清除已选择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
9.保存:志愿填写结束后,需按“保存”按钮且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操作。
(三)志愿修改和志愿查询
1.志愿修改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可随时上网修改志愿。修改志愿要按照填报志愿的步骤进行,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成功”且点选“确定”按钮后,方可退出系统。
2.志愿查询:填报期间,可随时上网查询已填报的志愿,选择“志愿总览”或选择“查看已填报志愿”均可实现查询功能,如进入查询页面后可查询到已填报的志愿信息或可打印出带二维条码的已填报志愿信息,即可确定填报的志愿已保存成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开通网上志愿查询系统,可随时查询或打印志愿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浏览器版本问题,网报系统支持IE9.0、IE10.0、IE11版本。
2.密码问题
(1)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
(2)系统登录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不得转交家长、老师或其他人代为保管,以防密码失密。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3)如登录时系统提示密码不正确,或因修改后忘记密码,请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推荐院校招生办申请补办,院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传真给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0451-82376270。
(4)考生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以免因网络拥挤和堵塞等原因影响志愿填报。
3.页面异常问题
由于网速过慢或浏览器版本问题可能出现验证码不显示、网页出现错误、打印页面二维码不显示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浏览器版本或上网电脑,也可到所在中学、当地招办或其他上网条件较好地方进行网报。
4.所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问题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本人可随时查询、打印所填报志愿信息,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建议考生将每次填报的最终结果打印或截图保存备查。
5.异常关机问题
如在网报过程中出现断电、死机等现象导致计算机异常关闭,必须重新进入网报系统,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
6.关于填报志愿时院校名称、专业名称显示不全问题
由于个别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说明文字较多,填报系统中出现显示不全情况,须以《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备注说明为准。
五、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20日。
六、录取工作流程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18个科目组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3.按照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省招考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4.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于4月17日至20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5.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的“查询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6.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