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0]25号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推动解决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解放思想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二、课题指南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设计题目。
三、申报原则
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较高学术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扶持共建项目主要扶持边远院校和亟需加强的学科。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3.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转正教职工,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项目类别
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智库项目等5个类别。专项项目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匿名评审中入围,由省社科工作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其他申报。智库项目是指省直各厅局委托的重点研究课题,仅限省重点培育智库及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研究成果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和应用性。
六、申报范围
共涵盖马列·科社、应用经济、哲学、社会学等25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申报应选择一门学科为主进行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七、资助经费
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智库项目2.5万元,责任单位按 1:1经费匹配;专项项目1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责任单位按 1:2经费匹配。
八、完成时限
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智库项目研究时限为6个月。
九、项目结项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经学校初审通过后,报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鉴定结项,鉴定等级予以公示。注重成果转化,应用类项目结项时须附成果转化相关佐证材料,没有转化的不予结项。研究成果符合《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鉴定适用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十、审核把关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填写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十一、报送时间
课题申报工作截止至7月6日,项目申请书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0年6月修订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年度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并将《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46117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于潇(主楼213室)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