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0] 1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展开相关课题研究组织工作。
本次课题共申报6项(见下表),请各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先行展开研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根据课题研究质量,从中筛选5项作为推荐省规划办课题。
课题研究及后续验收课题的相关要求,请各位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附件5中省规划办[2020]3号文件要求进行研究及报送材料。
本次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学校相关成果验收时间为10月23日。请课题负责人将材料统一发送至1344017539@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具体评审会议时间教务处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