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车辆管理,本学期将对教职工进出校园车辆信息重新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对象:学校专(兼)职教职员工。
二、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非本人名下(配偶、父母、子女)且自己驾驶的车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方可录入。
三、报送方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材料,且需加盖本部门公章方可生效。
四、截止日期:2020年8月13日—8月18日
五、报送地址:主楼教学楼119室
联系人:后勤保卫处 李春立 18345393977
六、重要提示:教职员工车辆需走教职工专用通道。
后勤保卫处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