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 则
为提高哈尔滨广厦学院舆情信息应急处置水平,明确舆情信息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哈尔滨广厦学院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哈尔滨广厦学院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重大舆情信息发生后,主管部门和网络中心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向校领导及黑龙江省语言于信息处报送准确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随时跟进,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舆情信息的宣传报道有利于学院的工作大局,有利于涉及事件的妥善处置。
3.明确职责,严格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舆情信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具有较大影响的特别重大舆情信息的处置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突出导向,分类处理。舆情发生时,新闻宣传工作服从现场处置工作。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哈尔滨广厦学院形象的事件,由舆情信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准确报道。
第三条 组织机构
设立舆情信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宗刚
副组长:韩毓洁 龙和平 高长顺
成 员:宋斌 曹传民 孙亮 谢利斯 李磊(网络中心) 鲍春雨 王珊珊 李春立 王国辉
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人员:宋斌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及时落实主要领导关于舆情信息的批示要求;
2.对涉及哈尔滨广厦学院的舆情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宜;
3.根据需要确定舆情信息突发事件应对发言人;
4.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宣传报道内容。
5.收集、跟踪、分析、处置校内外舆情,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舆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6.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处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 舆情预警
各工作部门要尽快组建一支能预测、善分析、助决策的舆情预警队伍,舆情评论员每天上网浏览关注有关哈尔滨广厦学院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舆情处置建议。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
第五条 舆情引导
突发舆情发生后,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络出现涉及哈尔滨广厦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回复,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六条 舆情处置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平息”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维护哈尔滨广厦学院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 舆情应对
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对事件及时关注和重视,不能漠视、一概不知和回避。
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协助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当事实的调查时间较长,一时拿不出完全的调查结论,也要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不良信息的影响。
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有所为有所不为,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调整角度。对于确属工作人员失误的情况,可以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以及责任的追究上,显示XX单位的积极态度。
6.提高满意度。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力争把重大舆情和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八条 舆情协调
建立舆情信息的管理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舆情信息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网络中心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