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师生需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书证)刷卡入馆,携证出馆,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
二、参观人员须由学校领导或有关负责人陪同登记入馆, 并提前与图书馆联系。进馆人多时,请自觉排队,按顺序进馆。推销人员谢绝入馆。
三、保持馆内高雅气氛,注意衣履整洁,穿拖鞋、无后帮鞋、背心裤衩、吊带裙、睡衣裤、泳衣裤者谢绝入馆。严禁谈恋爱者在馆内有过分亲昵行为。公共场所,保持举止文明、礼貌得体。
四、保持馆内安静、整洁、安全。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争吵打架;入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放置震动;禁止在馆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楼梯连廊的扶手栏杆禁止坐人、倚靠,禁止放置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五、阅览室、自习区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器具,严禁自行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保护消防器具、装置及水源,馆内电梯属工作专用,谢绝学生使用。
六、不允许任何读者携带各种食物、饮料(矿泉水、自带杯子者除外)进入馆内或在馆内进食。违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违纪学生要交由所在二级学院处理;如再违纪,取消该生使用图书馆的资格。不服从管理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出馆,态度恶劣者,将其提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自觉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阅览。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八、尊重馆内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阅览室、自习室的有关规定,不得占座。
九、一旦发生火警或者危险,切记不要慌乱,一切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离开图书馆大楼,千万不要使用电梯!
十、对违反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保留处罚权。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